一只狼崽和一只走失的幼狮在加拿大荒野的中心被一个女孩救出,他们的友谊将永远改变他们的生活。
非常让我着迷的片,看完一直在想。
男二虽然乍一看不太好看,但有一种妩媚又温柔的气质,很吸引人。整部电影节奏太慢了。
黄昏 夕阳 船 河 太美了 男主的青春痘都那么合时宜
确实有点怪,四股概念的结合,有前人的童年经历,京圈的样子,留学的生活,再加科幻的想法,这片子喜欢的和讨厌的会一样多
电影色调竟有王家卫的味道,片头30分钟后一度让我以为看错了电影,到后来才看出是直男爱上女装的Sara。剧情和逻辑方面相对于显得平平无奇,索然无味一些,但是"Sara"的出现,增添了电影画面的艺术美。在他身上看到了女性化自己的一面,现实上一个坚持工作的大男孩,内心却有温柔女性化的一面。
一刚一柔却同样压抑的两个灵魂 与其看做是一场注定没有结果的爱情 其实更是通过彼此得到了解放和重生
我服了 看的我难受 几度想起身离开 你要是只讲感情线也好 偏偏乱七八糟 像一个魔幻片 我也看了不少王朔的书 并没有感觉像啊!
# Maybe I'll stay and become a fisherman.
我早就总结了“同性恋磕直男注定要受伤”这个道理,结果这样的电影还一部又一部。这部很好。
22.1.16
很喜欢两段吻戏,情感很到位,爱欲也摆脱不了孤独。
感动,如果我有一个叫萨拉的孩子,我会让他活出自我
莎拉惧怕丹尼尔的暴力,丹尼尔错愕莎拉的真我,屏幕分隔了两人截然不同的私人荒漠,又勾勒出他们美好爱情的海峡。
这片子节奏完全不对啊,如果把那些有关用药和永恒的东西展开讲是一个很好的话题,哪怕扯也没关系,而不是用一些暧昧的无关痛痒的话打哈哈过去,又在前面铺垫了太久那些无聊的北京往事,看到一半我差点走了。最可气的是,两位女士都是朝气蓬勃有理想,被男主左一个嫌弃“像白酒”右一个嫌弃“还是小时候好”,最后还都屁颠颠的为男主卖命,这也太自我感动了吧,我都不明白人家图啥啊。
这片确实有王朔的东西,比如男主迥异常人的视觉速度的概念,对死亡的焦虑、那些混不吝的台词,以及大飒蜜的女性人设。有些讨论也很动人。但剧本就像一块压缩饼干,它自诩有所谓个人史诗的厚重感,就逼迫着观众吞咽。后半程越发离奇,已经到了荒诞不经的程度了。
她好漂亮,真的。另外,导演真的好会调色,两人在夜晚的相遇和发廊归还裙子,场景如梦似幻。
就是前面太长了
一直在担心 丹尼尔知道sara 是女的怎么办?会有什么反应之类的 其实就如robson所说 他一直是sara 也一直是robson 名字、器官只是代号 最重要的是你的感觉 只要你觉得幸福、开心 在不伤害别人的前提下,你可以做你自己,就是你自己 你喜欢、开心就好🥰😍
(直到三十分钟驾车时才出现片名,一下子想起阿彼察邦的《祝福》,而且也同样是出逃之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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