没想到人物弧光落在了白人男性觉醒,然后开始尊重女性和LGBT权利。就这点屁事从13年《为奴十二年》到现在了还在拍。
电影中那首几乎磨死乔纳森的金曲《胜于话语》里,创作者问到,“恐惧还是爱?别说出答案。”
歌都太好听了吧。崭新。从头到尾都是高强度、快节奏的musical和电影的深度融合,这也体现出电影这种艺术形式的延展性和包容性。一个完全靠激情驱动的剧作天才在几天内的生活切片,永葆赤子之心的单纯和赤诚,就连自己的死亡都那么富有戏剧性。当然艺术家自大妄为的臭脾气也挺让人讨厌的就是了。
断断续续看了一个周 足以证明乏善可陈 故事老套 歌曲平庸 于我唯一亮点竟是许久未见的歌舞青春女主角 瞬间把我拉回青葱的初中
拍摄手法和呈现普普通通… 想要了解Larson到底是个怎么样的天才的朋友还是去看看Rent吧…
歌舞电影不容易走心
和Whiplash之间差100个La La Land
加菲太适合扮演这个角色,演技好、与原型像。
音乐真的很棒,然而搞艺术其实跟做学术也很类似,你要写了一部(篇)又一部(篇),也不知道哪天可以成功……
歌舞都很好很精美但美中不足不够打动人心,从电影角度来看人物塑造不够立体。但歌舞片就是要有歌舞片的样子,有加菲又唱又跳还要什么自行车。
还是要给五星,从16年刚开始“学英语”到现在也已经过去六年,big house人来人往,婚礼与葬礼同一天举行,新生与故去往复交替,就当它是时光怜爱下不经意留下的童话,当你刻意偏头看它一眼,就如撇去浮沫般悄然离开。
去吧,去过一个被爱被梦想去驱动的人生吧,这很老掉牙,但总比躺平棒!听到了吗,人生的倒计时一刻不停……
Long live Maggie Smith~还想再看奶奶演三十年
作为LMM的处女作完成度很高,加菲的表演飞跃令人惊喜,确实是对标爱乐之城的电影,一样拍三十岁前年轻人追梦的处境,一样有很多对于经典的致敬,也……不得不说,一样的通俗,感染力来自于故事外部而非故事内部。爱乐之城的感染力来自于观众自身经历和情感的代入,而这部则更针对本身就对宽街有情怀的音乐剧观众,剧情和人物本身有很多单薄的、甚至是悬浮的地方,脱离了更为真实具体的挣扎(譬如90年代艰难的LGBT运动,包括舞台上的和舞台下的),显得中二有余但悲壮不足。
刹那时光短暂,其间辛酸往事却只作回忆录的寥寥注脚,当写下这段倒数时刻,此时此地有更多值得铭记于心的笑。
我们总也无法打败时间,我们永远逃不脱这时代,但我们仍拥有些感动,这感动永存,对吗?
音乐真的很棒,然而搞艺术其实跟做学术也很类似,你要写了一部(篇)又一部(篇),也不知道哪天可以成功……
艺术家特有的脆弱敏感和理想主义 jon是千千万万个纽约看似光鲜的人儿们 名为艺术做着餐厅侍者的工作 这是一种让我警醒的生活 但隐约还是有种意志 盲信 被痛苦敲打却不愿意彻底迈入舒适区 却时时需要placebo 最让我难忘的场景是jon在focus brainstorming 旁边一群正襟危坐的套装男女给出一些毫无创意的假正经点子 而jon的思绪飘到窗外 就是那一刻你明白公众宣扬的每样好东西都要有一定的欺骗性 灵性被商业思维淹没 平庸被普罗大众拥戴 你瞬间长大/workshop前一晚写歌 拖着电费账单怒吼 水池子里的脏碟子和逼仄厕所里的黄色杂志和猫砂 编剧也是太懂nfp/无论如何要保持健康啊!高产才有希望 jon larson和宫崎骏我选宫崎骏
纯粉丝滤镜才能看,不然甚至不太能算作一个电影
把本身的情节和Jon剖白式的独角戏交织,让叙事更加完整,也将属于舞台和电影的东西独立开来,使二者的存在与交融显得更加和谐,加菲的演绎也让其中那些创作者的挣扎与坚持,显得分外动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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